使用覆盖粘贴复制对象
覆盖粘贴命令将对象粘贴在所选对象的上面。粘贴后的对象将放置
在所选对象的中央。
使用“复制”命令复制对象
1. 选择对象。
2. 从编辑菜单中,选择复制。
使用“设计编辑工具”复制对象
要使用“设计编辑工具”复制对象,请参阅第 36 页的“改变对象
顺序”。
使用“多重拷贝”命令复制对象
使用“多重拷贝”命令可以在精确的位置上创建多份对象副本,并
进行准确排列。
有下列方式可供选择:
• 块状方式,所有副本按指定的行、列对齐。
“间 距/复制”
控制点
原始对象
限定框
预览
• 对角线方式,所有副本按对角线对齐。
“间距/复制”
控制点
限定框
预览
原始对象
• 圆形方式,所有副本按圆弧对齐
原始
对象
圆弧或圆
中心点
预览
1. 选择对象。
2. 从排列菜单中,选择多重拷贝命令。
3. 在“设计中心”中选择适当的选项卡。
4. 在“设计中心”中可以调整下列值:
水平副本的数量。
垂直副本的数量。
对角副本的数量。
圆形副本的数量。
水平间距。
垂直间距。
选择此选项时,距离测量是从一个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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