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用户手册 RFL-C020/C025
6 质保及返修、退货流程
6.1 一般保修
所有根据订单或规格制造的产品发货后,锐科对在材料和技术上有问题的产品进行保修,
并保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符合规格。
锐科有权选择性地对保修期内任何在材料或技术上有问题的产品进行维修或替换,所有
在保修期内维修或替换的产品,只是那些有特殊问题的产品才保证免费保修,锐科对在正常
使用情况下有问题的产品保留收取货款的权利。
6.2 保修的限定性
那些由于非锐科人员所造成的篡改、打开、拆离、误装和改良所引起的产品及其零部件
(包括光纤)受损;或那些因误用、疏忽或事故引起的损坏;或超出规格范围内的使用,不
正确安装和保养,滥用或不按照用户手册上的信息和警告使用所造成的损毁均不在保修范围
内。客户有责任了解和按照用户手册和操作规范上的操作指示进行操作,因错误的操作所引
起的损坏不作保修,附件和光纤等零部件不在保修范围内。
在保修范围内,买方必须在发现产品问题之日起 31 日内书面提出要求,该保修不涉及
第三方(包括规定的买方,最终用户或客户,也不包括非锐科生产的零件,设备或其他产
品)。
客户有责任了解和按照用户手册和操作规范上的操作指示进行操作,因
错误的操作所引起的损坏不作保修,附件和光纤等零部件不在保修范围内。
6.3 技术支持及产品维修
a)本产品没有内置可供使用者维护的零部件,故所有维修均应由锐科技术人员进行。
b)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任何报警应及时通知锐科技术人员,并予以排故处理。
c)所有维修或换机产品必须放置在锐科提供的原装包装箱内,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产
品损坏,锐科公司将有权不予免费维修。
d)当用户您收到锐科产品时,请及时检查产品是否完整无损,若有任何异常情况请及
时与承运方或锐科公司联系。
7 报废处理
光纤激光器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或存在严重故障且无法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
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可进行报废回收处理,回收处理需满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
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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