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3 批量添加人员
批量添加人员需要选择一个人员作为复制的对象,当无人员信息时不能使用批量添加。批量添加
人员的人员编号长度不能超过 8 位。一次批量只能添加 10000 个人。
编号格式:人员的编号格式,“(*)”代表通配符,在工号生成时被工号替换。
通配符“(*)”宽度:通配符的有效宽度,用于限制“从”和“到”后面编辑框的数字位数。
选择要复制的字段:勾选后,批量添加人员的该部分信息与复制的人员相同。
另外,可点击【导入】、【导出】和电脑进行文件传输,点击【日志记录】查看对人员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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