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TAB 鍵選擇物件
按 TAB 鍵可選擇下一個物件。選擇順序與物件的建立順序一致。
TAB 鍵
TAB 鍵
TAB 鍵
使用設計編輯工具選擇物件
您可以使用「設計編輯工具 - 物件」標籤選擇一個或多個物件。如
需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33 頁的「使用物件工具選擇物件」。
選擇所有物件
要選擇文件中的所有物件,請從編輯功能表指向請選擇,然後按一
下全選指令。
取消選擇所有物件
要取消選擇所有選定的物件,請執行下列操作之一:
• 從編輯功能表指向請選擇,然後選擇全不選指令。
• 按一下空白區域。
反選
要執行反選,請從編輯功能表指向請選擇,然後選擇反選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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