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原和重做上一步驟
要復原上一步操作,請從編輯功能表選擇還原 _____。上一步操作
的名稱會顯示在還原指令之後。
要重做剛剛復原的步驟,請從編輯功能表選擇重做 _____。
復原和重做多個步驟
除了僅復原上一個步驟之外,您還可復原多個連續的步驟:
1. 從編輯功能表選擇多步復原。
此時會顯示包括所有最近步驟的清單。這些步驟依順序顯示,最後執行
的步驟顯示在清單的最頂部。
2. 從清單的頂部開始,透過按一下選擇要復原的步驟。
設計區域會動態顯示復原過程的預覽。
3. 按一下確定,以確認並套用復原操作。
此時所選的步驟已復原,並放進重做清單。
執行「還原」之後
的重做清單
選擇要「復原」的步驟
執行「還原」之後
的復原清單
復原多個步驟之後,若決定不復原這些操作:
1. 從編輯功能表選擇多步重做。
此時會顯示復原步驟清單。
2. 從清單的頂部開始,透過按一下並拖曳選擇要取消復原的步
驟。
設計區域會動態顯示預覽。
3. 按一下確定。
容許復原和重做的步驟數目可以調整。例如,若將步驟數設為 50,
則在執行第 50 步之後,第 1 步將被捨棄,第 51 步將放到清單的頂
部。
要調整復原清單中儲存的步驟數目:
1. 從編輯功能表中選擇偏好選擇。
2. 在一般標籤的最大的復原/重做次數中輸入步驟數。
3. 按一下確定。
重複上一步驟
要重複上一步驟,請從編輯功能表選擇重複。上一步操作的名稱會
顯示在「重複」指令的之後。
只有下列指令可以重複:
• 移動物件
• 縮放物件
• 複製物件
• 套用效果
使用工作區
工作區儲存功能表、按鈕、指令和鍵盤捷徑的定義方式和擺放位
置。透過改變「工作環境」功能,您可以重新安排本軟體的介面,
使它看起來與您更習慣使用的設計軟體更相似。
要變更工作環境,請從檔案功能表指向工作環境,然後選擇所需的
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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