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对象顺序
创建对象或将文件导入文档时,每个对象在堆栈中都按顺序放置。
创建的第一个对象在堆栈的最底部。在对象重叠时,这个顺序会得
到反映。
您可以改变对象在堆栈中的顺序:
1. 选择对象。
2. 从排列菜单中,指向顺序,然后选择对象在堆栈中的新位置。
放到最上
将选定的对象移到堆栈的顶部,在所有其它对
象之前。
放到最下
将选定的对象移到堆栈的底部,在所有其它对
象之后。
您还可以通过在“设计编辑工具 - 物件”选项卡中拖动对象来改
变对象顺序;如需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第 34 页的“改变对象顺
序”。
对齐对象
对齐功能可用于根据一个对象的位置对齐其它的对象,或者将对象
与设计区域对齐。
要将对象与另一个对象对齐:
1. 选择对象。
如果通过拖动限定框选择对象,则顺序堆栈中的第一个对象将用作固定对
象。如果通过在按住 SHIFT 键时单击来选择对象,第一个选定的对象将
用作固定对象。
2. 从排列菜单中,指向对齐,然后选择如何对齐。
在下面的示例中,绿色正方形在对齐中用作“固定对象”。
原始对象
左对齐
右对齐
水平中心
向上一层
将选定的对象在堆栈中向上移动一个位置。
向下一层
将选定的对象在堆栈中向下移动一个位置。
中心点
顶部对齐
底部对齐
垂直中心
要将对象与设计区域对齐:
1. 选择对象。
2. 从排列菜单中,指向对齐,然后选择如何对齐。
如果设置了边距,则对象将根据此边距对齐。
原始对象
左对齐
右对齐
水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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